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?
隨著紐扣電池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范圍的不斷擴大,其產品安全問題也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。2023年9月,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(CPSC)投票批準UL 4200A-2023作為含有紐扣電池的消費品的強制性消費品安全規則,以減少紐扣電池對6歲及以下兒童的攝入危害。只要產品包含紐扣電池,出口美國就需要滿足UL 4200A的相關要求。無論紐扣電池是否可以更換,無論紐扣電池是否可以充電(15218721346)。
UL 4200A 從結構、測試、警告標簽(產品本體和包裝)、說明書等多方面對含紐扣電池產品做了系統性地要求。
對于終端產品帶有“允許使用者移動或更換的電池”時,結構需要符合如下要求:
①IEC61032的11號測試探棒不得接觸到電池。不借助工具就能打開的外殼,或者用手且少于兩個獨立連續的動作就能打開的外殼,在檢查過程中要打開來評估。
②產品需要通過如下的設計以防止兒童將電池移動:需要借助工具(如螺絲刀、硬幣)才能將電池腔打開,至少0.5Nm和90度的最小旋轉角度才能打開電池腔,或者緊固件應至少嚙合兩個完整螺紋;或者用手時,至少需要兩個獨立及聯立的動作才能將電池腔的蓋子或門打開。
③如果電池腔的蓋子或門是靠螺絲或者類似緊固件固定的話,緊固件須限制在蓋或門上,例如松不脫螺絲。
產品帶有“不讓用戶移動或更換的電池”時,需要有效地防止用戶或兒童移除,產品要設計成:
①通過外殼或者類似方式使得電池不能被接觸到。
②或通過焊接、鉚釘或類似方式將電池完全固定。
測試
●預處理 ●跌落測試 ●沖擊測試 ●碾壓測試 ●扭矩測試 ●拉力測試 ●抗壓測試 ●安裝牢固性測試(針對不讓使用者移動或更換的電池)
3警告標簽(產品本體)
4警告標簽(包裝)
辦理周期一般5-7個工作日